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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萧萧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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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时间:2016-01-05
积分:1770发表于:2016/6/12 16:40:06本报这期仍将继续针对新增“交通大整治知识题库”中,属于“重点整治的10大突出违法行为”的机动车乱占道行为进行梳理!
◆上海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中,机动车乱占道的主要表现形式是“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”、“机动车违法占用公交专用车道”、“货运车违法占用客车道”、“机动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”。
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44条第1款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0条,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的规定,处100元罚款、记3分;在路肩上行驶的,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》第82条第3项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0条处200元罚款;机动车非紧急情况时占用高速公路(城市快速路)应急车道行驶的,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82条第4项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0条,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的规定,处200元罚款、记6分。
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37条、第90条的规定,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,处50元罚款。
认定车辆违法占用了公交车道主要违法行为包括:
●公交专用车道为直行车道的,占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的。(借用公交专用车道从右侧道路出入口进出的除外)
●公交专用车道为直行+右转车道的,车辆未实施右转弯,直行通过路口。